练习四

公输盘(1)为楚造云梯(2)械,成,将攻宋。子墨子(3)闻之,起于鲁,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(4),见公输盘。

公输盘曰:“夫子何命焉为(5)?”

子墨子曰:“北方有侮者,愿借杀之。”

公输盘不说(6)。

子墨子曰:“请献千金。”

公输盘曰:“吾义固不杀人。”

子墨子起,拜,曰:“请说之。吾从北方闻子为梯,将以攻宋。宋何罪之有(7)?荆国(8)有余地而不足于民,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,不可谓智。宋无罪而攻之,不可谓仁。知而不,不可谓忠。争而不,不可谓强。义不杀少而杀众,不可谓知类。”

公输盘服。

子墨子曰。“乎?”

公输盘曰:“不可,吾既已言之王矣。”

于墨子曰:“胡不我于王?”

公输盘曰:“。”

子墨子见王,曰:“有人于此,舍其文轩,邻有敝舆而欲窃之;舍其锦绣,邻有短而欲窃之;舍其梁肉,邻有糠糟而欲窃之。此为何若人?”

王曰:“必为有窃疾矣。”

子墨子曰: “荆之地,五千里,宋之地,方五百里。此文轩之与敝舆。荆有云梦(9),犀兕(10)麋鹿满之,江汉之鱼鳖鼋鼍(11)为天下富,宋,所谓无雉兔鲋(12)鱼者也。此犹粱肉之与糠糟也。荆有长松文梓[木便]楠豫章(13),宋无长木。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。臣王之攻宋也,同类。臣见大王之必伤义而不得。”

王曰:“善哉。虽然,公输盘为我为云梯,必取宋。”

于是见公输盘。子墨子解带为,以为械。公输盘设攻城之机变,子墨子九之。公输盘之攻械尽,子墨子之守圉(14)有余。

公输盘,而曰:“吾知所以距子矣,吾不言。”

子墨子亦曰:“吾知子之所以距我,吾不言。”

楚王问其故。

子墨子曰:“公输子之意,不过欲杀臣。杀臣,宋能守,可攻也。然臣之弟子禽滑厘(15)等三百人,已持臣守圉之器,在宋城上而待楚矣。杀臣,不能也。”

楚王曰:“善哉。吾请攻宋矣。”

--《墨子·公输》

注释:

(1)公输盘(bān):鲁国人,能造各类器械的巧匠。公输是姓,盘是名,也写作“公输班”或“公输般”。民间称他鲁班。

(2)云梯:攻城时用来登城的器械。

(3)子墨子。即墨翟。

(4)郢(yǐng):楚国都城,今湖北省江陵县。

(5)焉为:语气助词连用,表疑问。

(6)说:同“悦”。

(7)何罪之有:有何罪的倒装。

(8)荆国:楚国的别称。

(9)云梦:楚国的大泽,跨长江南北,包括现在的洞庭湖和江北的洪湖、白鹭湖等湖沼。

(10)犀(xī):犀牛。兕(sì):古代犀牛一类的兽名。

(11)鼋(yuán):一种青黄色的大鳖;鼍(tuó):猪婆龙,鳄鱼类。

(12)鲋(fù)鱼:象鲫鱼的一种小鱼。

(13)文梓(zǐ):梓树。文:同“纹”。[木便](pián):即黄木便木。楠(nán):同“楠”。豫章:樟树。

(14)圉(yù):同“御”。

(15)禽滑(gǔ)厘:魏国人。

 

《公输》

选自《墨子》。《墨子》记载了墨子及其弟子的思想言行,原有七十一篇,现存五十三篇,为墨子及其弟子和后学所作。墨子(约前468年一前376年),名翟(dí),春秋战国之交的鲁国人,墨家学派的首领和创始人,曾做过宋国的大夫,后来长期住在鲁国。墨家学派的基本主张是提倡“兼爱”,反对战争,崇尚刻苦自励。

《公输》是《墨子》的第五十篇。公输,姓公输,名盘(bān),“盘”或作“班”、“般”,鲁国人,所以又称鲁班,是著名的能工巧匠,在楚王蓄谋攻宋时,充当了助纣为虐的角色。《公输》就是记叙墨子制止越国进攻宋国的动人故事的。据考证,此事发生在楚惠三五十年(前440年)。文中的楚王,应是楚惠王。

简析

这篇文章表现了墨子的论辩技巧。他初见公输盘,不是直接指责公辅助楚攻来,为虎作伥,而是采取迂回包抄的战术,要公输帮他杀人,公输听后“不说”,于是墨子再逼进一步,表示愿以重金酬谢,一激之下,公输终于落入圈套,说出“吾义固不杀人”的话。接着墨子转入正题,摆事实,讲道理,指出公辅助楚王攻宋是“不智”、“不仁”、“不忠”、“不强”、“不知类”。他那层层逼进的推理,使公输既感到理屈,又来不及狡辩。墨子见楚王时,也是采取这种引君入瓮的战术。先举一个老想偷穷邻居的破烂糟糠,自家却十分富足的人来,请楚王评价,楚王当即肯定此人“必有窃疾”,墨子抓住这句话,从土地、资源等方面把楚国和宋国对比,最后点出楚欲攻家与得了偷病的富人相似,使楚王理屈词穷,被迫称善。

善于使用类比论证、比喻论证,气势充沛,逻辑严密,论事说理雄辩有力,是本文的特色。

[古文知识]--人称代词

古代汉语中常用的人称代词比现代汉语多,有些用法也较特殊。一般既可表单数,也可表复数,只能根据语言环境来判断。

第一人称代词有“吾”、“我”、“予(余)”等。举例如下:

吾义固不杀人。《公输》吾:我。
吾必尽吾力以拯吾村。《冯婉贞》第一个“吾”译“我”;第二个“吾”应译为“我的”,第三个“吾”应译为“我们的。”
敌人远我,欲以火器困我也。《冯婉贞》我:我们。
属予作文以记之。《岳阳楼记》予:我。
余悲之。《捕蛇者说》余:我。
注意:(1)“余”和“予”,只能表单数;(2)“吾”不能充当宾语。如“吾知子之所以距我,吾不言”(《公输》)。“距我”的“我”是宾语,不能换成“吾”。

第二人称代词有“汝(女)”、“若”、“尔”、“乃”等。举例如下:

吾与汝毕力平险。《愚公移山》汝:你们。
若毒之手?《捕蛇者说》若,你。
尔安敢轻吾射?《卖油翁》尔:你。
王师北定中原日,家祭无忘告乃翁。《示儿》乃:你们的。
注意:(1)“汝(女)”、“尔”多用于上对下,长辈对晚辈或好友之问。(2)“乃”、“若”只表示单数。(3)“乃”只能做定语。

第三人称代词有“其”、“之”、“彼”等。举例如下:

今有人于此,舍其文轩,邻有敞舆,而欲窃之。《公输》其:他的。之:它。
康肃笑而遣之。《卖油翁》之:他。
彼不我思也。《童区寄传》彼:他。
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《曹刿论战》彼:他们。之:他们。
注意:(1)“其”只能充当定语或兼语,不能独立充当主语。(2)“之”只能充当宾语。(3)不要把作指示代词的“之”当作人称代词。

活动一

红 色 义。

wpe2.jpg (5357 bytes)